为了进一步壮大产业规模,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推进创业富民,增强区域经济发展活力,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制订了《长沙市开福区产业扶植及招商引资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使《办法》公正、有效地实施,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成立开福区产业发展扶植及招商引资奖励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胡政旗担任组长,袁政国、张毅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发改局、区工业局、金霞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局、青竹湖生态科技(产业)园管委会产业发展局组成,负责对本奖励办法的组织、指导、协调和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财政局,全面负责产业发展扶植奖励的申报、审核、兑现等日常工作。
二、扶植奖励实施具体责任部门
按照企业(项目)和招商引资活动的管辖权限,将《办法》实施过程中各牵头部门划分如下:
1、区工业局
属于工业的扶植奖励申报由区工业局牵头,各相关街镇配合,负责备案和初审。
2、区商务局
属于商贸、市场、商业街、楼宇、现代服务行业和招商中介人的扶植奖励申报由区商务局牵头负责备案和初审,各相关街镇配合。
3、区财政局
凡直接与纳税相关的税收规模奖励、税收增幅奖励,以及经区工业局、区商务局、金霞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局和青竹湖生态科技(产业)园管委会产业发展局备案和初审之后的企业(项目)和招商中介人奖励的复审及汇总上报工作由区财政局牵头负责复审、汇总上报以及园区外企业(项目)和个人奖励的兑现,各相关街镇(园区)和区相关部门配合。
其中:属于金霞经济开发区和青竹湖生态科技(产业)园范围内的工业、物流、现代服务行业、中小企业融资、专业市场、楼宇经济、招商引资中介人的扶植奖励申报由各园区产业发展局牵头负责备案、初审和兑现,招商合作局、财政分局和相关街镇配合。
三、备案
《办法》规定的对新办企业、标准厂房建设、固定资产投入、技术改造、标准仓库建设、专业市场建设、特色商业街建设、楼宇建设、招商中介人和中小企业融资的补贴扶植必须坚持事前在各相关部门和园区进行备案,如果事前没有进行过备案的企业(项目)将不予享受财政补贴。
(一)备案部门
按照企业(项目)和招商引资活动的管辖权限由各相关部门分别备案:
1、区工业局备案:属于工业的新办企业、新建标准厂房、新增固定资产投入、技术改造、中小企业融资补贴在工业局备案;其中新办企业备案时间必须在办工商登记证之前或办证之后一个月内办理;其它项目备案时间在项目实际启动前一个月内办理,逾期未办理备案视为弃权。
2、区商务局备案:新建专业市场、特色商业街、楼宇和招商中介人等扶植奖励在区商务局备案;其中新建专业市场、特色商业街、楼宇的备案时间在项目实际启动前一个月内办理;招商中介人备案时间在招商引资项目落户开福区一个月前办理,逾期未办理备案视为弃权。
3、区财政局复审和存档:相关部门和园区及时将受理企业(项目)的备案资料报开福区产业发展扶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财政局),由办公室复审并汇总呈报区政府审批。
其中:属于园区的企业(项目)、招商中介人的扶植奖励在各园区产业发展局备案,其中新办企业备案时间必须在办工商登记证之前或办证之后一个月内办理;其它项目备案时间在项目实际启动前一个月内办理,逾期未办理备案视为弃权;招商中介人备案时间在招商引资项目落户开福区一个月前办理,逾期未办理备案视为弃权。
(二)备案流程
具体备案将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申报 呈递
呈递
呈报
四、兑现
凡符合《办法》条件的企业、经营管理单位、招商引资中介人等由单位(个人)申领扶植奖励或由所在街(镇)、园区、主管部门推荐申领扶植奖励。
(一)申报时间、材料
1、申报时间:扶植奖励兑现和放贷银行奖励(除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外),必须在次年二月二十日之前申报,逾期未申报视为弃权;中小企业贷款财政贴息兑现,必须在贷款实际发放后两个月内申报,逾期未申报视为弃权。
2、申报材料
符合《办法》规定的企业应上报以下材料:
① 书面申请。
② 开福区产业扶植奖励备案登记、申报表(见附件)。
③有关符合《办法》条件的证明资料: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票据、报表、建设图纸、证书、区相关部门备案资料、银行凭证(报表)等。
3、兑现时间:对符合《办法》规定的扶植奖励原则上在完成申报审批手续后即安排兑现。
(二)审批流程
第一步:接收和初审。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企业携书面申请、申报登记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相关部门进行初审;其中证明材料的原件作为审核材料,其复印件作为申报材料附件。
第二步:复审。初审合格后,企业携初审合格材料到区财政局进行复审;如果初审部门是区财政局,直接进入审批环节。
第三步:审批。首次进行申报的单位,在审核合格后,由区财政局就企业情况、税收缴纳情况、套用政策情况形成签呈,报区领导审批,批准合格后进入兑现环节。已经备案的企业(项目)和原先已执行了扶植奖励的企业,按照原定政策执行,复审后直接进入审批环节。
第四步:兑现。经审批后的企业(项目),依据区领导批示,安排产业扶植奖励资金兑现扶植奖励。
附件1:
开福区产业扶植奖励备案登记表
编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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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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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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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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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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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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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投资)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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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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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植奖励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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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理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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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街镇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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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相关部门
审 核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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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
审核 |
(盖章)
年 月 日 |
申请人签名(盖章):
注:1、备案登记需携带企业工商登记证、建设图纸、证书、区相关部门备案资料贷款合同等证明能可享受产业扶植奖励的资料。
2、此表一式四份,企业、园区(街镇)、区相关审核部门、区财政局各一份。
3、所有证明材料在审批过程需交验原件,存复印件一份至区财政局。
附件2:
开福区产业扶植奖励兑现申报表
编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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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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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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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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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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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税收)
规 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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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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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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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植奖励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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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理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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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街镇
审 核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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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
审 核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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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
审 核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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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领导审核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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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盖章):
注:1、此表附件申报资料包括备案申报表、税务登记证、票据、财务报表、建设图纸、品牌证书等证明资料。
2、此表一式四份,企业、园区(街镇)、区相关审核部门、区财政局各一份。
3、所有证明材料在审批过程需交验原件,存复印件一份至区财政局。
附件3:
开福区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申报表
编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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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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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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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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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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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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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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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项目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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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理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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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街镇
审 核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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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商务局
审 核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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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
审 核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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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领导审核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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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盖章):
注:1、此表一式四份,开发商、园区(街镇)、区商务局、财政局各一份。
2、所有证明材料在审批过程需交验原件,存复印件一份至区财政局。
附件4:
中小企业融资贴息申报表
编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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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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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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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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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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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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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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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息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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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息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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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息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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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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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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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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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理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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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相关部门
审 核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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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
审 核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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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领导审核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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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盖章):
注:1、申报表附件资料包括备案申报表、贷款凭证、企业税务登记等证明资料。
2、此表一式三份,企业、相关审核部门、财政局各一份。
3、所有证明材料在审批过程需交验原件,存复印件一份至区财政局。 |